• 索 引 号: sm08184-0200-2023-00009
  • 备注/文号: 泰大政〔2023〕1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大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大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3年省、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泰大政〔2023〕19号
来源:泰宁县大田乡 时间:2024-01-03 09:32

大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3年省、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行政村

为提升我乡环境质量,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省、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行政村要按照“5个有”标准(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按照1元/人·月的标准做好卫生保洁费收取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资金补助和使用台账备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附件:大田乡2023年省、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安排表

 

                           

大田乡人民政府

                              20231220 


附件:

大田乡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常态机制省、市、县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序号

行政村

常住人口(人)

补助资金(元)

总额(元)

支付计算式

1

集镇

820

38

31160

820*38

2

大田村

520

38

19760

520*38

3

料坊村

510

38

19380

510*38

4

金坑村

304

38

11552

304*38

5

谙下村

328

38

12464

328*38

6

鱼川村

254

38

9652

254*38

7

北斗村

202

38

7676

202*38

8

垒际村

204

38

7752

204*38

 

合计

3142

38

119396

 

备注:1、省级补助资金12元/人,市级补助资金6元/人,县级补助资金20元/人;

      2、集镇资金由乡政府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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