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1-0200-2023-00016
  • 备注/文号: 泰朱政〔2023〕5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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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朱口镇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朱政〔2023〕50号
来源:泰宁县朱口镇 时间:2023-12-26 17:27
各村、镇直各站所: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期。2022年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11·21”火灾造成42人死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层住宅楼“11·24”火灾造成10人死亡,2023年河北省沧州市废弃冷库“3·27”火灾造成11人死亡,教训十分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依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3〕144号)、《三明市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明消安委〔2023〕6号)、《泰宁县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泰消安委〔2023〕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朱口镇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朱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朱口镇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为全力确保冬春季节我镇火灾形势高度平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全市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明消安委〔2023〕6号)、《泰宁县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泰消安委〔2023〕6号)文件要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要时段和重要活动,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持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紧盯重点领域,坚决遏制群死群伤

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各镇直相关单位、各村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立即梳理排查全镇工业生产企业办公楼、浴室、食堂、宿舍、工棚等人员密集场所底数,针对性开展一次排查检查,严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储备、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疏散通道、应急预案等内容。要组织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养老院、研学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单位自查、部门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单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

紧盯高层建筑。镇直相关单位要依据近期县消安委组织的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对辖区内高层公共建筑进行排查,重点提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年度检测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发挥应有作用。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立即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

紧盯厂房仓库。镇直相关单位要对照我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滚动更新底数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并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督促“厂中厂”、多产权、多主体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明确牵头管理单位,对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强化员工培训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对管理能力弱、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采取挂牌督办、驻点办公等方式,刚性推动整改。

(二)聚焦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小火亡人

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今年省内发生的较大亡人火灾,有3起是“三合一”场所火灾,共造成9人死亡,市内发生1起“三合一”场所火灾,造成1人死亡,我县虽然连续7年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但是经济损失超过300万元的火灾事故,连续两年接连发生,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目前我县“三合一”摸排底数76处,已整改36处,整改率100%。镇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县消安委《泰宁县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每周跟踪、通报“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清理情况并向县消安委报告工作进展,同时强化联合执法,彻底清查“人货混居”火灾隐患。

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镇直相关单位、各村要全面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5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弱势群体;3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重点督促落实工厂仓库、沿街门店、小加工作坊等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进行防火墙硬隔离等硬措施,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电池在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公共门厅进行停放充电等行为。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警示。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精心组织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依托消防志愿者和义务培训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引导居民落实好“三清三关”。扎实开展“全生命周期”和“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典型火灾警示教育活动,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三)攻坚重点任务,全力防范化解风险

深化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要按照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突出人员密集、敏感特殊、混合生产经营、易燃易爆等4类重点场所,聚焦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养老院、学校、多业态混合经营等高风险场所,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等突出问题。

深化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集中组织镇基层网格力量以及燃气经营、餐饮企业的重要岗位从业人员等开展燃气安全和消防安全业务培训,提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要严厉惩治燃气经营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餐饮企业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管理。

健全“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针对电气焊作业,要组织住建、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协同发力,强化发证监管、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看护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电气焊全链条安全管控机制。针对电动自行车,要组织工信、市场监管、应急、公安、消防、住建、电力管理等部门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

(四)统筹做好冬春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坚决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元旦、春节、元宵节,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游园庙会等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日常管理人员要依法强化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格火源管理,放置香、烛、灯的供案提倡采用不燃材料,或使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火隔热。要倡导文明进香、香烛不进殿,为香客燃香、烧纸箔、放鞭炮等划定专门的燃放区域,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负责巡查。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要针对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禁止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全力加强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根据冬季灾害事故形势和特点,重点在人员密集场所、重大节庆活动场所、寺庙、重点街区、繁华商圈、厂房仓库等火灾易发多发或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区域部署现场监护、驻点值守、流动巡防力量。建立健全公安、应急、消防等多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协同配合,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3年12月26日前)。朱口镇召开会议研究,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朱口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相关单位、各村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组织开展一次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评估火灾形势及规律、重大火灾隐患情况、行业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朱口镇消安委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精准执法。镇直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仅要依法查处违法企业,还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加强行刑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三)严肃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镇纪委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组织开展针对性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多通报、多函告、多暗访”,推动落实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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