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3-0200-2022-00004
  • 备注/文号: 泰工信〔2022〕4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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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泰工信〔2022〕41号
来源: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2-11-25 11:05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办发〔2019〕37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20〕5号)、《泰宁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泰委发〔2019〕3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1.办公室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和处理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2.财务室:具体负责协调项目支出的事前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等工作。

3.各股室:各股室是绩效管理的工作主体,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自评和评价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完善。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一)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关口前移,各股室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目标管理,各股室编制预算时要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应完整、细化、量化,做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专项项目等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

(三)绩效监控管理。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依据既定的绩效目标,对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效果进行分析,逐项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收集整理反映工作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按时报送绩效监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四)绩效评价管理。各股室对专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自评,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做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项目自评报告,及时报送绩效自评表和绩效评价报告,对长期绩效偏低的政策项目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五)评价结果应用。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自评结果作为办公室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要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把当年度各专项的评价结果,列入下年度预算安排依据,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各股室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对于绩效管理综合评价不合格的负责人和经办责任人,年终考核等次给予降级处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把绩效管理与科室职能职责、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通过绩效管理促进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有效开展。要树立正确绩效观,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各项绩效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对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以上实施办法,本办法下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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