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2-02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 泰上政〔2022〕2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2-0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闽食安办〔2022〕26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分层分级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度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22〕81号)、《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分层分级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度的通知》(泰委办发明电〔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乡党政领导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工作责任,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分层分级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按照挂钩联系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意见》分层分级包保要求,由乡党委、政府相关副职领导对辖区3家C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包保,由相关村主干对保辖区19家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包保(详见附件1)。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清单。乡、村两级包保干部针对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2022年12月10日前,乡、村两级包保干部要分别与本级党委或政府、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详见附件2)。乡、村两级承诺书的纸质档案要报县食安办存档备案。
(二)落实包保责任。包保领导干部每季度要对包保主体开展一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要增加督导频次,2022年底前要完成1次督导全覆盖。对包保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进行整改、处理,一旦发现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领导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三)实行年度报告。落实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乡、村两级包保领导干部每年年底要向乡党委、政府和县食安办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督查考核。乡食安办要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乡、村两级落实包保责任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况通报。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村级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加分鼓励,对进度滞后、质效不高、影响全乡工作的予以扣分。
(二)严肃工作纪律。乡、村两级包保干部要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严明工作要求,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三)强化工作落实。乡、村两级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安排和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由乡食安办统一收集汇总,并报县食安办存档备案。在包保过程中,如因个别人员调整,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上任包保主体,不再另行下文;如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有较大范围变动,将适时进行调整;包保市场主体注销的,该包保任务随之结束。
附件:
1.上青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安排表
2.上青乡乡、村两级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3.上青乡乡、村两级责任清单
4.上青乡乡、村两级任务清单
上青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附件1-1
上青乡C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安排表
辖区 |
序号 |
主体名称 |
地 址 |
负责人 |
定级理由 |
包保领导 |
上青乡 |
1 |
泰宁县上青游浆豆腐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东方村83号 |
曹耀昆 |
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 |
邱镛滋 |
2 |
泰宁县腾福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上青村东方组86号 |
徐志磊 |
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 |
卢贤惠 |
|
3 |
泰宁县青磨盘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上青村东方组88号 |
杨国辉 |
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 |
江祥 |
注: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附件1-2
上青乡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安排表
辖区 |
序号 |
主体名称 |
地 址 |
负责人 |
定级理由 |
包保领导 |
上青乡上青村 |
1 |
泰宁县上青乡汉军农家饭庄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上青街 |
严功泰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杨秋钦
|
2 |
泰宁县上青乡中心小学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上青街1巷7号 |
黎继明 |
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 |
||
3 |
泰宁县上青乡翔云土菜馆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上青街上青村98号 |
吴彬玉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
4 |
泰宁县肖继华游浆豆腐店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上青村上青一巷16号 |
肖继华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杨其忠
杨其忠
|
|
5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泰宁县上青支局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上青乡上青街125号 |
肖蓉花 |
微型食品销售企业 |
||
6 |
泰宁县上青乡杨国立食杂店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上青街160号 |
杨国立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
上青乡崇际村 |
7 |
泰宁县九龙潭婷乡餐厅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九龙潭景区1号码头 |
黄永斌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李文祥
李文祥 |
8 |
泰宁县民俗游浆豆腐加工作坊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际下67号(上青民俗馆) |
杨其健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
9 |
泰宁县上清溪周际饭庄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上清溪码头第一排九幢 |
周成良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
10 |
泰宁县上青游浆豆腐加工坊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上青民俗馆 |
曹耀昆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
11 |
福建省龙跃部落民宿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际下68号 |
赵青 |
餐饮企业 |
||
12 |
泰宁县菊兰食杂店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岐坑小组 |
肖菊兰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
上青乡崇际村 |
13 |
泰宁县九龙潭景区嘉信食杂店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九龙潭景区 |
李嘉巍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江雄 |
14 |
泰宁县冬梅工艺品店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九龙潭景区1号码头店面 |
邓冬梅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
15 |
泰宁县上青乡湾湾食杂店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际下25号 |
肖勤俭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
16 |
泰宁县上青乡肖小平百货店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上青码头70号 |
肖小平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
17 |
泰宁县德忠食杂店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岐坑 |
许德忠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
上青乡永兴村 |
18 |
泰宁县青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永兴村东处5号 |
肖正勤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肖健 |
上青乡三南村 |
19 |
泰宁县上青乡远洪食杂店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上青乡三南村卢下2号 |
卢远洪 |
微型食品销售者 |
邓裕平 |
注: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附件2-1
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乡级)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要求,我负责包保 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督促完成“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任务。我承诺恪尽职守,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包保任务,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上青乡人民政府(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承诺人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留存、一份交县食品安全办备案。
附件2-2
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村级)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要求,我负责包保 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督促完成“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任务。我承诺恪尽职守,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包保任务,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村支部(村委会)(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承诺人留存、一份村支部(村委会)留存、一份交乡级食品安全办备案。
附件3-1
上青乡C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清单
包保层级 |
序号 |
包保主体 |
包保干部 |
职务 |
联系方式 |
上青乡包保C级主体 |
1 |
泰宁县上青游浆豆腐食品有限公司 |
邱镛滋 |
上青乡党委组织委员 |
15280729501 |
2 |
泰宁县腾福食品有限公司 |
卢贤惠 |
上青乡人武部长 |
13507555703 |
|
3 |
泰宁县青磨盘食品有限公司 |
江祥 |
上青乡副乡长 |
13860563760 |
说明:逐级建立责任清单并上报备案;可根据需要对表格进行调整。
附件3-2
上青乡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清单
包保层级 |
序号 |
包保主体 |
包保干部 |
职务 |
联系方式 |
上青乡上青村 包保D级主体
|
1 |
泰宁县上青乡汉军农家饭庄 |
杨秋钦 |
村支书、村主任 |
15716019281 |
2 |
泰宁县上青乡中心小学 |
||||
3 |
泰宁县上青乡翔云土菜馆 |
||||
上青乡上青村 包保D级主体 |
4 |
泰宁县肖继华游浆豆腐店 |
杨其忠 |
村副主任 |
18359068530 |
5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泰宁县上青支局 |
||||
6 |
泰宁县上青乡杨国立食杂店 |
||||
上青乡崇际村包保D级主体 |
7 |
泰宁县九龙潭婷乡餐厅 |
李文祥 |
村支书、村主任 |
18806004101 |
8 |
泰宁县民俗游浆豆腐加工作坊 |
||||
9 |
泰宁县上清溪周际饭庄 |
||||
10 |
泰宁县上青游浆豆腐加工坊 |
||||
11 |
福建省龙跃部落民宿有限公司 |
||||
12 |
泰宁县菊兰食杂店 |
||||
上青乡崇际村包保D级主体 |
13 |
泰宁县九龙潭景区嘉信食杂店 |
江雄 |
村副主任 |
15574309954 |
14 |
泰宁县冬梅工艺品店 |
||||
15 |
泰宁县上青乡湾湾食杂店 |
||||
16 |
泰宁县上青乡肖小平百货店 |
||||
17 |
泰宁县德忠食杂店 |
||||
上青乡永兴村包保D级主体 |
18 |
泰宁县青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肖健 |
村支书、村主任 |
18960537185 |
上青乡三南村包保D级主体 |
19 |
泰宁县上青乡远洪食杂店 |
邓裕平 |
村支书、村主任 |
13860563818 |
说明:逐级建立责任清单并上报备案;可根据需要对表格进行调整。
附件4-1
乡级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 |
具体任务 |
备注 |
一 |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
1.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员。 |
|
2.推动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 |
|
||
3.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员守则》。 |
|
||
4.推动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
|
||
5.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
|
||
6.推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
||
二 |
抓好常态化防控 |
1.抽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台账。 |
|
2.抽查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信息记录情况。 |
|
||
3.推动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人员卫生。 |
|
||
4.推动严格执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
||
5.推动不得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虚假宣传。 |
|
||
6.推动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
|
||
7.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
|
||
8.推动及时整改监管部门指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
|
||
9.推动及时处理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 |
|
||
10.推动建立落实问题食品下架召回制度。 |
|
||
三 |
强化应急处置 |
1.推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或处置措施。 |
|
2.推动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
|
||
3.推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
||
四 |
加强宣传和培训 |
1.推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培训。 |
|
2.推动对食品安全员开展考核。 |
|
||
3.推动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
|
||
4.推动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将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
|
附件4-2
村级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 |
具体任务 |
备注 |
一 |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
1.推动配备或明确食品安全员。 |
|
2.推动从业人员及时取得健康证。 |
|
||
二 |
抓好常态化防控 |
1.推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
|
2.抽查进货查验、过程控制等信息记录情况。 |
|
||
3.推动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和人员卫生。 |
|
||
4.推动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
||
5.推动不得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虚假宣传。 |
|
||
6.推动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
|
||
7.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
|
||
8.推动及时整改监管部门指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
|
||
9.推动及时处理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依法下架并召回问题食品。 |
|
||
三 |
强化应急处置 |
1.推动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
|
2.推动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
|
||
3.推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
||
四 |
加强宣传和培训 |
1.推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培训。 |
|
2.推动对食品安全员开展考核。 |
|
||
3.推动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
|
||
4.推动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将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
|
说明:任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填报需要调整表格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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