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2-0200-2021-00021
  • 备注/文号: 泰上政〔2021〕2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2-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青乡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上政〔2021〕26号
来源:泰宁县上青乡 时间:2021-12-25 11:57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结合我乡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制定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上青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25日

 

 

 

 

上青乡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省、市安委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1〕28号)、《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21〕32号)及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泰安委办〔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乡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领导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高危火灾风险场所重点攻坚治理

1.开展生产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存储可燃易燃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加班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责令暂停生产、经营。全面开展岗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一线员工懂岗位火灾处置流程、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

2.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学校、景区、卫生院、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紧盯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幸福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4.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督导核查。扎实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针对冬春季特点和前期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严密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夯实企业安全基础。乡政府要将违规进行特殊作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100%落实特殊作业前安全风险分析,规范作业流程,落底防范措施。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1.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对卫生院、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和仓储物流企业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采取针对性火灾防范措施。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出口管理,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2.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学校、景区、寺庙等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化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对照相关要求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加强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消联办〔2021〕19号)要求,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群租房、出租屋、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推广安装应用独立报警、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手段。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要提请政府组织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结合实施《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闽政办〔2020〕43号),将消防车通道整治、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等纳入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2.落实网格监管。结合基层治理体系、管理机制实际和火灾防范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各村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防火检查、巡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网络。

3.抓好沿街店铺经营性合用场所整治。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各村要明确网格职责、量化工作标准,开展网格化排查和交叉式、抄底式检查,重点检查住宿与经营部分是否实体墙分隔,外窗或者阳台部位的逃生窗口是否打通、用火用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经营性的一般工商业场所是否超容(载)用电、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安装到位。对每个单位(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台账,随查随录、及时更新。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制定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场所)落实整改措施。

(四)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聚焦仓储物流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邮政、派出所、应急、村建、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对物流仓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装卸操作、违规为作业车辆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带险运营”。

2.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认真落实《福建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安委办〔2021〕31号)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3.加强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农家乐)连片分布的区域,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辟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农办、文旅部门等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强化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五)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1.落实重要节点严格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各村要提高火灾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强化应急救援准备。辖区内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有关部门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要逐一开展排查,督促场所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

2.开展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各村要结合典型案例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提示教育,形成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舆论态势。重点搜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宣讲法律责任、事故代价,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要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剖析危害后果,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3.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围绕冬春火灾防控特点,以普及冬季防火、用火用电、火场逃生疏散知识为重点,向公众重点普及宣传消防责任和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活动。要重点加强薄弱群体和薄弱区域的“面对面”宣传教育,对经常发生火灾的类型场所和村居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和反复性宣传提示。督促学校部署开展寒假节前消防安全教育和把“消防安全带回家”等宣传提示活动。要深入村居家庭、幸福院等开展面对面宣传“帮扶”,帮助指导老弱病残家庭开展“三清三查”,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社会单位利用LED屏等加强警示性提示性宣传。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10日前)。各村、有关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上青乡政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消防站,各村、乡直有关单位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有关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要按照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社会单位要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仓储物流、文博单位、卫生院、幸福院等高风险场所和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典型示范工作,打造提升一批达标单位,引领带动全行业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提升。有关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采取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