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39-0300-2020-00005
  • 备注/文号: 泰信联办〔2020〕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建立信访信息 共建共享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泰信联办〔2020〕3号
来源:泰宁县信访局 时间:2020-03-24 11:36
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信息合作共享,做好预测预警预判,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防范未然,守住底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并征得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建立信访信息共建共享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202041日起施行。

 

 

 

                                  泰宁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泰宁县信访局

                     2020324


 

关于建立信访信息共建共享

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信访信息合作共享、沟通会商、预警分析、热点研判、高效应对,把矛盾纠纷、信访问题、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减少增量,守住底线,持续保持全县信访“四下降一好转”和“三个不发生”良好态势。经研究,决定建立信访信息共建共享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共建共享机制”)。现就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主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需要。根据国家信访局、省、市信访局《2020年信访工作要点》关于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信访“大数据”和信访窗口优势,加强信访信息预测预报预防预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突出矛盾的社会治理效能,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持全县信访工作“总量减少、结构合理、秩序良好、社会认同”的良好态势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全县“共建共享机制”沟通协作平台,强化部门工作联动,健全完善信访重点人员、重要群体基础信息库,全面收集掌握信访领域、信访群体的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促进信访工作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应对、依法处置转变。当前,要把“疫情影响下可能催生的新群体及风险点”作为防范重点,加强分析研判。要及时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全力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敏感节点信访服务保障,坚决防止“神不知鬼不觉”的群体性上访、极端事件和负面舆论炒作发生,力争大规模聚集上访、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明显减少,缠访闹访、重复上访等信访乱象得到依法整治,跨地区跨行业跨群体串联聚集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信访工作“三无”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为做实“四篇文章”,促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信访服务保障。

三、工作任务

1.共建工作平台。县信访联席办牵头,成立由县信访联席办及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访局等县信访联席会议重要成员单位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合作平台,平台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三月份,县级成立“共建共享机制”工作小组,确定相关责任领导、平台操作和联络人员,制定工作流程,建立信息共享资料库、工作微信群。

2.共享信息资源。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系统上下、本单位内部之间信访信息的沟通联系,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日收集、周分析、月通报。各单位要在4月份前把本系统本单位未能及时解决的信访问题,或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或涉及跨行业、跨部门难以解决的政策性问题,或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特别是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信息及时登记录入,收集汇总,以便信息共享使用。各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信访稳定形势分析会,在按规定做好条块各自信息报送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内网于下季度首月10日前把对涉及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向县信访联席办报送一次,重要情报信息随时报送。县信访联席办将根据需要以《呈阅件》形式,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对重要信访情报信息和县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力量开展落地调查核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做好答复反馈。

3.共处矛盾纠纷。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源头责任,深入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动态排查、风险排查。要坚持以为人民为中心,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最多投一次”为载体,立足岗位实际,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事有所解。要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和民生领域的新情况新需求,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督办,努力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问题发现在苗头、化解在基层。要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和“共建共享机制”平台作用,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及时开展会商研判、责任分解,推动问题解决,防止问题叠加、风险累积、扩散和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进京赴省到市上访、甚至重复上访。

4.共推市域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会议精神,把做好市域信访治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今年考核内容。要围绕源头预防、专项整治、系统治理、精准服务等方面,坚持对标对表,坚持工作重心、资源配置、领导力量向市域倾斜,坚持教育疏导、解决问题和依法处理有机结合,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实现信访工作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四治”有机融合,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服务,增强信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共创工作品牌。以平安泰宁建设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底线,以健全完善“共建共享机制”为抓手,坚持主动创稳、源头维稳、制度建稳,不断完善信访工作“七项机制”,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实现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是加强源头稳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选用熟悉信访信息系统、责任心强、善做群众工作的同志作为操作联络工作人员。(附件1)人员名单请于330日前报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人:王熙,联系电话:7833939。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工作顺畅,机制运行有效。

(二)加强监督保障。把“共建共享机制”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访考评内容,作为创建信访工作“三无”县(市、区)、乡(镇)、村(居)的重要抓手,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落实、源头治理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上访、发生信访极端事件和负面舆论炒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予以通报、约谈,启动问责建议,推动整改落实

(三)加强总结完善。要经常性开展工作沟通交流,认真总结“共建共享机制”运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泰宁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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