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5-0100-2019-00026
  • 备注/文号: 泰公综〔2019〕3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7-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公安局关于晋升林琍等同志人民警察警衔的请示
泰公综〔2019〕38号
来源:泰宁县公安局 时间:2019-08-13 16:16

三明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和《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纪检、警务督察、审计、法制、信访等部门核查,以下11名同志无纪律处分和立案调查情况,无影响评授警衔的违纪违法问题,经政工部门审核,无不得评授、不得呈报和暂缓评授警衔的情形。建议:

  以下11名同志晋职晋升一级警督警衔:

  林琍 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综合情报和基础中队中队长 (二级警长)

  王山喜 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二级警长)

  张延滨 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一级警长

  江建诚 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级警长

  詹家树 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警务技术二级主管

  张磊 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级警长

  肖连生 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

  钟仁健 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二级警长)

  林星 福建省泰宁县看守所副所长(二级警长)

  江玉绍 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二级警长

  丁家荣 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二级警长

   请审批。

                                   泰宁县公安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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