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5-0200-2019-00027
  • 备注/文号: 泰文旅〔2019〕7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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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无小耳朵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泰文旅〔2019〕72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7-04 10:0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广电主管部门关于严禁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创建“无小耳朵社区”通知精神,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决定在全县进一步开展“无小耳朵社区”创建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关于规范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积极发挥泰宁县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小组作用,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形成纵向和横向两个合力,以规范卫星电视服务秩序为主线,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为主要任务,深入开展“无小耳朵社区”的创建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全县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单位和个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依法取缔。以整治宾馆、酒店、家电维修店铺、电器商场等经营单位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为重点,以打击非法销售为抓手,以创建“无小耳朵”社区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对卫星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的有效控制和依法管理。

  三、职责分工

  文体和旅游局主要负责牵头协调各部门综合工作,具体负责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小耳朵”非法安装、使用环节的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和统计,收缴的“小耳朵”集中清点后进行销毁并负责社区的宣传标语和横幅悬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切断“小耳朵”销售源头,和“小耳朵”非法广告的整治工作。

  公安局负责协助广电、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执法,及时排除妨碍执法的行为。

  广电网络集团泰宁分公司,采取季节性优惠、终端数量打折、节目包赠送等优惠服务举措,满足用户多样性选择需求。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认识中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创建“无小耳朵社区”的活动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真学习国务院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掌握法规政策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社区要通过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

  (二)自查自纠

  按照“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各社区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对所辖地区进行认真的走访排查,查清底数做好登记。对已非法安装“小耳朵”的单位、个人要上门宣传,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争取能自己主动拆除,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不让矛盾激化。对思想认识一时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组织力量集中做工作,反复宣传有关法规和条例,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达到自行拆除的目的。

  (三)集中整治

  做好过细宣传发动和说服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对于拒不自行拆除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县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所在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仍不整改的,强制拆除。对非法从事“小耳朵”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和查处,做到一个不漏。

  (四)巩固提高

  各单位要对“无小耳朵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巩固提高。实行长效管理防止反弹现象。要加强督查实行巡视和暗访、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相结合等方式,对社区内的管理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协调指导。要采取失职责任追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监督等形式,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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