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19-00004
  • 备注/文号: 泰教〔2019〕1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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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泰宁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教〔2019〕19号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19-02-20 15:19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有关股(室):

现将《泰宁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泰宁县教育局  中共泰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民政局

泰宁县财政局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泰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220

 


泰宁县第二期特殊教育

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闽教基〔2018〕8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明政办〔2016〕102号)、《三明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教初〔2018〕287号),进一步推动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2020年,全县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有效扩大,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水南小学培智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基础能力、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推进特殊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多元化、信息化发展,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得到充实、结构更加合理、素质能力明显提升,特殊教育改革持续深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教育体系。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建立健全残疾儿童筛查、鉴定、安置工作机制。逐一解决实名登记的义务教育阶段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加快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以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完善以水南小学特殊教育班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并举;公办与民办相互补充,教育与康复、劳动技能培训相结合,学校与家庭、社会相配合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二)加强条件保障。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完善适应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财政拨款机制,提高特殊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健全水南小学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建设,完善朱口镇中心小学、下渠镇中心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

(三)提升教育质量。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深化医教结合实验,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配备与合作。重视普教特教融通,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完善送教上门制度。提升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加强师资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探索建设符合实际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和监测评价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1.落实教育安置工作。加强对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本县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评估检测结果和教育需求,创建残疾儿童少年电子数据库,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落实“一人一案”,科学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工作,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结合泰宁的教育资源和残疾儿童少年的特点,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到水南小学特殊教育班、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确实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实施送教上门,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

2.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依托水南小学特教班成立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加强对县域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招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要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推进融合教育,探索建立水南小学特教班和普通学校联合教研、协同育人机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定期到特教学校接受康复辅助训练,水南小学特教班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普通学校教育活动。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班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巡回指导制度,选派骨干教师担任巡回指导教师,参与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研究,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指导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把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和教师绩效考核,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

3.加强送教上门工作。加大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力度,统筹安排水南小学特教班和普通学校以及社会力量等各方面教育资源,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送教进家庭、进社区、进福利机构。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学籍管理。按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生均标准核拨公用经费,并明确送教人员的交通、伙食等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增强教育的常态化与有效性。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普通幼儿园积极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学前儿童随班就读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康复教育)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班),多渠道满足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需求。要整合优质资源,把握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关键时期,为残疾幼儿提供咨询、家长培训、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推动残疾幼儿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早教育。

2.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招生考试机构要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便利。支持一中和金湖旅游中专学校通过随班就读、开设特教班(部)等方式,开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充分发挥金湖旅游中专学校和企业联办的资源优势,开展合作办学,结合实际,创造条件,大力发展高中职业教育,逐步扩大招生规模,为残疾学生就业、创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3.扶持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残疾人教育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并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搭建特殊教育学生技能展示平台,组织参加每年一届的全市特殊教育学生生活与职业技能竞赛,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自理和就业创业能力。

(三)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1.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对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施“四免两补”政策(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交通费),及时拨付省级财政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生每年3000元(按10个月计算),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周末返家)交通费进行补助,并纳入周末班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保证残疾儿童不因交通问题而辍学。对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施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免住宿费、发放助学金和营养改善计划;对普通高中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在普通幼儿园随园就读的残疾幼儿免保教费,发放政府助学金,具体办法按照省上规定。学前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

2.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统筹中央和省级特殊教育发展资金,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县级财政相应安排特殊教育发展经费,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促进特殊教育教研以及教师、校长培训等专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制定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同步制定相应的特殊教育拨款标准,并向特殊教育倾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3.落实生均公用经费。严格按照省上制定的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并落实到位。2019、2020年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普通初中的9倍、10倍,所需资金按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省、市、县(区)分级分档承担办法执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高于普通学生的部分,所需经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按照学籍所在学校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四)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1.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建设。加快水南小学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建设,确保2019年底完成。指导全县特殊教育班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工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指导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和资源教室建设工作,提升特殊教育整体水平。

2.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用好省上补助资金,配备资源教师,配置必需的设施设备和教具学具、图书等教育教学资源,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2019年,完成朱口镇第一中心小学、下渠镇中心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2020年,人口规模较大的乡镇均建设1所随班就读基地校,配备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

3.发挥专家名师引领作用。加强特殊教育专业支撑。县教育局会同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共同整合教育资源,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专业指导,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提升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建立由医生、心理咨询师、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库,引进评估系统,开展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与康复训练指导,为残疾学生的教育与康复提供服务。

(五)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落实教职员工编制。县编办要会同县教育局加强调查研究,针对特殊教育不同类别,制定出台特殊教育编制细化标准。针对特殊教育班学生少、班额小、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以及新形势下对特殊教育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康复、医护、实训、生管等教辅人员的编制比例,对保育、炊事、保安等后勤保障人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探索“县管校用”的特殊教育教师管理模式。实施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加大特教师资补充力度,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1:3的,按《福建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确保水南小学特教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及县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全面纳入教师培训规划和项目,加大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参加省级第二期“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将全县特殊教育班负责教师、专任教师轮训一遍,同时有计划开展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教师专项培训,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广泛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以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等要将特殊教育纳入并单列,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平台,全方位打造我县特殊教育名师队伍。

3.提高特教教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待遇倾斜政策。水南小学特教班应按不低于普通学校20%的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所需经费从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各级表彰奖励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保证特殊教育的名额分配。

4.改革职称评聘制度。在职称评聘等要单列特殊教育专业和申报名额,待省级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职称评聘评价标准后,对特殊教育教师在教学、康复、管理等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均予以认定,打破学科限制,鼓励特殊教育教师全科发展。在特教班任教满25年且仍在特殊教育学校(班)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核准岗位数限制定向聘用。将儿童福利(康复教育)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拓宽晋升渠道。

(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实行分类办学,优化办学结构。整合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办学,提高办学效益。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内涵发展。以《三明市特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等为抓手,强化特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托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完善各类数据。依照省《特殊教育幼儿园管理办法》《特殊教育幼儿园设置标准》,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管理,严格审批和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应坚决取缔。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应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力度,落实管理职责。县教育局要充分发挥行政职能,由专职干部具体抓特教工作。要建立县教育局-乡镇-随班就读学校连接的管理网络系统,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切实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2.改革教育教学方式。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优化课程结构,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开发各学段不同残疾类型学生教育康复校本课程,完善各类课改配套资源,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应用。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推进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校园和医疗机构合作制度,深入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县总医院要配合残联、教育等部门,选派医疗专家,定期赴特殊教育校园为残疾学生开展评估和检测工作,开展教师培训与咨询,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

3.深化教育教学研究。加强对特殊教育的指导,定期开展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提升管理等方面的教研活动。县教师进修学校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教研员,深化特殊教育教科研工作,同时加强对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搭建教研平台,完善教研制度,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特殊教育专题教研,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加强特殊教育课题研究,表彰奖励并积极推广优秀教科研成果。

4.建立质量监测评价机制。研究制订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新生入学时就要为其建立成长记录档案,每学期由任课教师、医生或康复教师及家长共同进行一次评估鉴定。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进修学校,要把教学质量监测与教学工作指导有机结合,经常深入学校,了解实施课程标准、执行课程计划、开展教学改革和校本教研情况。建立全面的质量保障体系。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保证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独立性。加强过程性质量监控,每学年要组织一次对水南小学特教班、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评估。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充分认识、高度重视,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破解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瓶颈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满足残疾人群体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编办、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的职责,加大对特殊教育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探索学校、医院、康复机构之间人才资源共享的途径和方法。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指标作为“对乡镇督导”和“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乡镇、学校特殊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宣传力度,营造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大力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为特殊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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