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5-3000-2018-00036
  • 备注/文号: 泰下委〔2018〕13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下渠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2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中共下渠乡委员会下渠乡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乡级双总河长的通知
泰下委〔2018〕133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9-23 15:23
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我县河长制工作全面深化,根据《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省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闽河办〔2018〕6号)、《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市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明河长综〔2018〕52号)、《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县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乡党委同意,明确乡党委书记、乡长均任下渠乡总河长。 

    

    

  (此页无正文) 

    

    
  
中共下渠乡委员会 
 下渠乡人民政府
2018年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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