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5-3000-2018-00011
  • 备注/文号: 泰林(2018)7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29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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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泰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林(2018)77号
来源:泰宁县林业局 时间:2018-06-29 10:32

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

   现将《泰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林业局

                                  2018629日 

 




 泰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林业行政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政办〔20184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林业重点工作,以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我林业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分解及要求

(一)任务分解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要按照《泰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及时做好表内相关内容的公开事宜,同时将公开内容抄送至局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对我局的绩效考评范畴,请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主动及时地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材料报送公开办将于每个季度对直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请局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于12月2日前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报送局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工作人员,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政务公开工作。同时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边整边改、督促落实。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指标考核,与其他重要业绩指标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和投诉信箱,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对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有关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条例,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制定具体贯彻措施,有效地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效率。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附件:泰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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