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87-0200-2018-00021
- 备注/文号: 梅政〔2018〕2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梅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0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根据《泰宁县农业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 》(泰农﹝2018﹞11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梅口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资金使用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口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梅口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资金使用办法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加大力度推动产业扶贫工作的发展,培育各具特色的扶贫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扶持重点和主要扶持产业
(一)扶持重点
各村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将资金用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1.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同)发展特色特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二三产业)、流通配送、光伏扶贫等项目;
2.辐射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或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能人大户,村级集体组织实施的贫困户参与程度高的产业基地项目;
3.用于发展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或小型公益性改善生产生活设施项目;
4.实施与贫困人口脱贫相关的扶贫改革试验项目。
(二)主要扶持产业
大力扶持发展水稻、制种、烟叶、茶叶、花卉苗木、油茶、玫瑰花、弥猴桃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传统优势产业及种植,农村二三产业、电子商务、农家乐经营和其他经营实体开办,林下经济,光伏发电等新型特色产业,引导带动贫困户参与到这些产业中来,脱贫致富。
二、扶持措施
(一)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积极引导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类型、规模等,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原则上每户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0元。具体补助类别标准为:
1.种植类:①种植水稻,补助标准为300元/亩;②发展制种及烟叶种植,补助标准为300元/亩;③新植茶叶、花卉苗木、油茶、锥粟、玫瑰花、中药材、果树、莲子等特色种植,补助标准为500元/亩;④贫困户种植蔬菜类面积达到1亩以上的给予500元/亩的补助。
2.养殖类:①鸡、鸭、鹅养殖,补助标准为20元/只(补助要求规模单批次50只以上);②生猪养殖,补助标准为800元/头;③鱼类等水产养殖,补助标准为1000/亩;④肉牛养殖,补助标准为1500元/头;⑤肉羊养殖,补助标准为200元/只(补助要求规模20只以上)。
3.经营类:开办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加工业、农家乐等农村二、三产业实体经济组织,要求其实体经济组织持续经营且目前还在经营并取得相应经营许可和证照的,补助标准5000元(此补助为当年新开办的产业实体经济组织补助,之前已享受补助的不再补助。)
补助对象为2015年11月23日泰宁县农业局《关于开展全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此后新增或返贫贫困户,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本方案中未体现的其它产业发展项目或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补助标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二)鼓励贫困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对主动流转承包经营贫困户土地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保证贫困户每亩收益不低于500元/亩的前提下,按300元/亩的标准补助给流转承包经营贫困户土地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实现就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可优先享受“乡扶贫担保基金”信贷政策。对直接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的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一户贫困户补助不超过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该补助为一次性补助)
(四)扶持贫困村用于发展村财增收项目及饮用水管网改造、新开田间道路等小型公益性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项目,按每个项目1-2万元进行补助,每个贫困村补助不超过5万元。
(五)统筹用于实施与贫困人口脱贫相关的光伏发电、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家门口就业、量化择股等扶贫改革试验项目,统筹资金最高不超过单笔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的30%。
三、补助资金申请办法
(一)种植类、养殖类、经营类补助资金申请流程:贫困户申请(填写补助资金申请表)→村两委会审核(村书记、主任签字审核加盖村委会公章)→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核实(挂村领导、包村干部现场核实签字并附核实照片)→乡扶贫办审核公示(乡扶贫办将依照补助名单及金额在贫困户所在村里公示7天)→乡政府审批→乡财政拨付补助资金。
(二)主动流转承包经营贫困户土地的经济组织或个人补助流程:经济组织或个人申请(填写补助资金申请表)→提供经管证明的流转合同、与贫困户签订的收益协议书→村两委会审核(村书记、主任签字审核加盖村委会公章)→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核实(挂村领导、包村干部现场核实签字并附核实照片)→乡扶贫办审核公示(乡扶贫办将依照补助名单及金额在贫困户所在村里公示7天)→乡政府审批→乡财政拨付补助资金。
(三)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企业项目申请流程:申请(填写补助资金申请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合同→所在村两委会审核(村书记、主任签字审核加盖村委会公章)→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核实(挂村领导、包村干部现场核实签字并附核实照片)→乡扶贫办审核公示(乡扶贫办将依照补助名单及金额在贫困户所在村里公示7天)→乡政府审批→乡财政拨付补助资金。
(四)贫困村用于发展村财增收及小型公益性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项目申请流程:两委会研究(会议记录)→申请(提交填写贫困村项目资金申请表并附项目预算)→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核实(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并附项目施工前照片)→乡扶贫办审核公示(乡扶贫办将根据申请项目在项目所在组内公示7天)→乡政府审批→乡财政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完成后,项目所在村需向乡扶贫办提供项目施工合同、决算、施工中及施工后照片等相关材料,由乡扶贫办工作分管领导、项目所在村包村领导、包村组长、乡村建站、乡扶贫办工作人员共同验收。
(五)统筹用于实施与贫困人口脱贫相关的光伏发电、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家门口就业、量化择股等扶贫改革试验项目,经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四、特别说明
(一)该扶贫资金使用优先用于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
(二)如有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后实施;
(三)所有资金拨付均由乡财政直接拨付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账户或企业项目公户;
(四)如发现有挪用、套取产业扶贫补助资金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1.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2.流转承包经营贫困户土地资金申请表
3.帮扶主体扶持资金申请表
4.贫困村项目资金申请表
5.贫困村项目竣工验收表
梅口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印发
附件1:
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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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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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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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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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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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 类型 |
□一般贫困户 □低保贫困户 □五保贫困户 |
致贫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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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 标准 |
□国定 □省定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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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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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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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 年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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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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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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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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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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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持资金 |
(小写): 元 (大写): 万 千 佰 拾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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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明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均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我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摁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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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核实 情况 |
所在村主任签字:
所在村书记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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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村组长签字:
包村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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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乡扶贫办核实,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乡政府审批意见(盖章):
经 年 月 日,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同意资金拨付!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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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另附: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实施照片;③、银行卡复印件或社保卡复印件。 |
附件2:
流转承包经营贫困户土地资金申请表
企业(合作社、个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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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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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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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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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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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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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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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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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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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 贫资金 |
元(小写)
万 千 佰 拾 元(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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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实情况 |
所在村主任签字:
所在村书记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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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村组长签字:
包村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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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乡扶贫办核实,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乡政府审批意见(盖章):
经 年 月 日,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同意资金拨付!
时间: 年 月 日 |
申请主体(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材料另附: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开户行银行卡复印件;④、帮扶贫困户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⑤、与贫困户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附件3:
帮扶主体扶持资金申请表
企业(合作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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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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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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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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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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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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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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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贫困户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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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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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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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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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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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帮扶 具体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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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 贫资金 |
元(小写)
万 千 佰 拾 元(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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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实 情况 |
所在村主任签字:
所在村书记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包村组长签字:
包村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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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乡扶贫办核实,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乡政府审批意见(盖章):
经 年 月 日,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同意资金拨付!
时间: 年 月 日 |
申请企业(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材料另附: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开户行银行卡复印件;④、帮扶贫困户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⑤、与贫困户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附件4:
贫困村项目资金申请表
申请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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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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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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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村财增收项目 □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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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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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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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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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理由及受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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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 贫资金 |
元(小写)
万 千 佰 拾 元(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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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实 情况 |
所在村主任签字:
所在村书记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包村组长签字:
包村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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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乡扶贫办核实,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乡政府审批意见(盖章):
经 年 月 日,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同意资金拨付!
时间: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材料另附:①、村两委会议记录;②、工程预算;③、项目施工前照片
附件5
贫困村项目竣工验收表
申请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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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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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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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村财增收项目 □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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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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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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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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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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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 包村组长: 乡扶贫办工作人员: 乡村建站工作人员: 项目所在村包村领导: 乡扶贫工作分管领导:
时间: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材料另附:①、村两委会议记录;②、工程决算;③、项目施工完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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