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1000-2018-00052
- 备注/文号: 泰教〔2018〕11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5-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确保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18〕122号)、《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泰招委〔2016〕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出生(年满3周岁)的城区片内适龄幼儿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泰宁县2018年秋季城区公办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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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新生) |
中班(插班生) |
大班(插班生)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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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数 |
幼儿数 |
班级数 |
幼儿数 |
班级数 |
幼儿数 |
班级数 |
幼儿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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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幼 |
6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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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16 |
金幼 |
4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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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44 |
丹霞 |
3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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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5 |
五谷 |
5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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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2 |
7 |
252 |
合计 |
18 |
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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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2 |
20 |
687 |
注:1.国家幼儿标准班生额:25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我县班生额上限为36人/小班(丹幼25人/班)、36人/中班、42人/大班(五谷36人/班)。
三、招生(服务)片区
(一)实验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以林业路上段——东桥巷——左圣路——开泰路——县总工会——杰家巷——岭上街——芦峰山山脉为界,此界以北的片区。
(二)金湖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以金湖东路台前一巷——金湖东路——杉溪——杉津桥南桥头——许洋三巷为界,此界以东的片区。
(三)丹霞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以许洋四巷——杉津桥——茜家巷——红卫一巷——红卫四巷——芦峰山山脉为界,此界以西的片区。
(四)五谷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以金湖东路台前巷——东洲路(东洲大桥)——状元文化广场——东桥巷东门外巷——林业路下段——桥头山脊为界,此界以东的片区。
四、招生资格类别认定
(一)片内适龄幼儿的认定
1.有房有户。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均在片区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有户无房。适龄幼儿出生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片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信息证明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有房无户。(1)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片区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2)适龄幼儿户籍在泰宁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但适龄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信息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能体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学生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4.新购商品房。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新购商品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县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备案,已交购房首付款。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税务发票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5.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适龄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县政府住房委员会统一安排租住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提供户口簿、本县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审批表及授权书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认定(片外生)
1.经商办企业。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
2.企业务工。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务工。
3.自由职业。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职业的。
上述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外县)、营业执照、租房合同或居委会证明(含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的认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7〕210号)、《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工业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泰政文[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台商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可按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
1.军人子女。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驻泰部队子女。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证件、县人武部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台商子女。指在泰宁县投资的台湾同胞子女及在泰宁县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提供父母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居民户口簿、暂住证等)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引进人才、客商子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仅企业副总以上)的适龄子女(县外户籍),提供户口簿、引进人才合同书或协议、客商证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五、生源调剂
(一)招收服务片区内幼儿。幼儿园根据学位数,按照“政策性照顾对象”、“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新购商品房”、“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等六类适龄幼儿先后顺序依次招生;学位不足时则纳入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幼儿园。实幼、金幼、五谷3所幼儿园在保证本片区内适龄幼儿报名入园的前提下,剩余学位优先招收丹幼服务片区内未派入丹幼的适龄幼儿。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调剂。因学位数受限,今年丹幼无法提供学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城区其他3所公办园在招收城区片内适龄幼儿新生之后,若仍有剩余学位,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未能派位到公办园的随迁子女新生,由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园就读或是回原籍就读。
(三)中班和大班插班生调剂。实幼、金幼、丹幼不招收中、大班插班生,五谷幼儿园在招收片区内大班的插班生和丹幼愿意转学的大班幼儿后,剩余学位招收实幼、金幼片区内大班的适龄幼儿和部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园,招满为止。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驻泰部队、武警、消防官兵的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可自主择园。
六、招生要求
(一)做好招生宣传。各园要采取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家长了解招生政策。要下社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本片区生源情况进行摸底核实。要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观念。动员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服务片区幼儿园报名,做到不重报不漏报。
(二)严格资格认定。各园应成立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经办人、审核人、园长对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凡发现招生资格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律由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控制班生规模。各园应严格执行班生计划做好招生入园工作,控制好班级招生规模,杜绝大班额现象。
(四)规范招生行为
1.严禁招收不及龄幼儿和跨片招生。对幼儿的身份信息在报名时直接进行核实,对不及龄的幼儿一律予以清退。
2.各园应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各类招生报名名单、剩余学位数、参与派位名单以及正式招生名单。幼儿园要切实负起责任,公开咨询服务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及时答复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片区内幼儿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片区外) |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缴款发票);③预防接种证;④新生入园体检单(县妇幼体检);⑤父母无房产证明、祖父母或是外祖父母房产证明 |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在城区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③租房合同或居委会证明;④预防接种证;⑤新生入园体检单(县妇幼体检)。 |
严禁提供虚假证明,严禁重复报名,严禁片内生隐瞒房产信息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新生在该片区入园资格及片区电脑派位资格,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幼儿园就读或是民办园就读。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2018年6月29—6月30日(二天),城区服务片区内的幼儿分别到所属片区的幼儿园报名。
2.2018年8月24日(一天),有就读城区公办园意向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五谷幼儿园报名。
3.2018年8月29日,公布各园服务片区内幼儿和电脑随机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名单。
4.2018年8月30日至31日,各园按照公示的招生名单(含城区服务片区幼儿名单和派位产生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名单)办理注册入园手续。
5.联系人及电话:
实验幼儿园: 廖老师 18006085186
金湖幼儿园: 李老师 17350595971
丹霞幼儿园: 谢老师 13859191400
五谷幼儿园: 肖老师 13850833008
附件:1.泰宁县幼儿园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2018年秋季泰宁县城区公办园招生片区划分示意图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确保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18〕122号)、《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泰招委〔2016〕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出生(年满3周岁)的城区片内适龄幼儿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泰宁县2018年秋季城区公办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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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新生) |
中班(插班生) |
大班(插班生)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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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数 |
幼儿数 |
班级数 |
幼儿数 |
班级数 |
幼儿数 |
班级数 |
幼儿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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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幼 |
6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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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16 |
金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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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44 |
丹霞 |
3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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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5 |
五谷 |
5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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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2 |
7 |
252 |
合计 |
18 |
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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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2 |
20 |
687 |
注:1.国家幼儿标准班生额:25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我县班生额上限为36人/小班(丹幼25人/班)、36人/中班、42人/大班(五谷36人/班)。
三、招生(服务)片区
(一)实验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以林业路上段——东桥巷——左圣路——开泰路——县总工会——杰家巷——岭上街——芦峰山山脉为界,此界以北的片区。
(二)金湖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以金湖东路台前一巷——金湖东路——杉溪——杉津桥南桥头——许洋三巷为界,此界以东的片区。
(三)丹霞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以许洋四巷——杉津桥——茜家巷——红卫一巷——红卫四巷——芦峰山山脉为界,此界以西的片区。
(四)五谷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以金湖东路台前巷——东洲路(东洲大桥)——状元文化广场——东桥巷东门外巷——林业路下段——桥头山脊为界,此界以东的片区。
四、招生资格类别认定
(一)片内适龄幼儿的认定
1.有房有户。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均在片区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有户无房。适龄幼儿出生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片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信息证明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有房无户。(1)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片区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2)适龄幼儿户籍在泰宁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但适龄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信息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能体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学生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4.新购商品房。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新购商品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县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备案,已交购房首付款。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税务发票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5.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适龄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县政府住房委员会统一安排租住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提供户口簿、本县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审批表及授权书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认定(片外生)
1.经商办企业。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
2.企业务工。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务工。
3.自由职业。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职业的。
上述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外县)、营业执照、租房合同或居委会证明(含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的认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7〕210号)、《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工业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泰政文[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台商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可按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
1.军人子女。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驻泰部队子女。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证件、县人武部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台商子女。指在泰宁县投资的台湾同胞子女及在泰宁县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提供父母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居民户口簿、暂住证等)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引进人才、客商子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仅企业副总以上)的适龄子女(县外户籍),提供户口簿、引进人才合同书或协议、客商证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五、生源调剂
(一)招收服务片区内幼儿。幼儿园根据学位数,按照“政策性照顾对象”、“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新购商品房”、“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等六类适龄幼儿先后顺序依次招生;学位不足时则纳入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幼儿园。实幼、金幼、五谷3所幼儿园在保证本片区内适龄幼儿报名入园的前提下,剩余学位优先招收丹幼服务片区内未派入丹幼的适龄幼儿。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调剂。因学位数受限,今年丹幼无法提供学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城区其他3所公办园在招收城区片内适龄幼儿新生之后,若仍有剩余学位,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未能派位到公办园的随迁子女新生,由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园就读或是回原籍就读。
(三)中班和大班插班生调剂。实幼、金幼、丹幼不招收中、大班插班生,五谷幼儿园在招收片区内大班的插班生和丹幼愿意转学的大班幼儿后,剩余学位招收实幼、金幼片区内大班的适龄幼儿和部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园,招满为止。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驻泰部队、武警、消防官兵的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可自主择园。
六、招生要求
(一)做好招生宣传。各园要采取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家长了解招生政策。要下社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本片区生源情况进行摸底核实。要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观念。动员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服务片区幼儿园报名,做到不重报不漏报。
(二)严格资格认定。各园应成立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经办人、审核人、园长对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凡发现招生资格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律由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控制班生规模。各园应严格执行班生计划做好招生入园工作,控制好班级招生规模,杜绝大班额现象。
(四)规范招生行为
1.严禁招收不及龄幼儿和跨片招生。对幼儿的身份信息在报名时直接进行核实,对不及龄的幼儿一律予以清退。
2.各园应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各类招生报名名单、剩余学位数、参与派位名单以及正式招生名单。幼儿园要切实负起责任,公开咨询服务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及时答复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片区内幼儿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片区外) |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缴款发票);③预防接种证;④新生入园体检单(县妇幼体检);⑤父母无房产证明、祖父母或是外祖父母房产证明 |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在城区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③租房合同或居委会证明;④预防接种证;⑤新生入园体检单(县妇幼体检)。 |
严禁提供虚假证明,严禁重复报名,严禁片内生隐瞒房产信息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新生在该片区入园资格及片区电脑派位资格,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幼儿园就读或是民办园就读。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2018年6月29—6月30日(二天),城区服务片区内的幼儿分别到所属片区的幼儿园报名。
2.2018年8月24日(一天),有就读城区公办园意向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五谷幼儿园报名。
3.2018年8月29日,公布各园服务片区内幼儿和电脑随机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名单。
4.2018年8月30日至31日,各园按照公示的招生名单(含城区服务片区幼儿名单和派位产生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名单)办理注册入园手续。
5.联系人及电话:
实验幼儿园: 廖老师 18006085186
金湖幼儿园: 李老师 17350595971
丹霞幼儿园: 谢老师 13859191400
五谷幼儿园: 肖老师 13850833008
附件:1.泰宁县幼儿园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2018年秋季泰宁县城区公办园招生片区划分示意图
泰宁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9日
附件1
报名学校(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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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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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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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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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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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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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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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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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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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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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幼儿与户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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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 员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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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现居住房产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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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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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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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幼儿与产权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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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权 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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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类别 (打√) |
一、片内生。1.有房有户( );2.有户无房( );3.有房无户( );4.新购商品房( )。5.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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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随迁子女。1.经商办企业( );2.企业务工( );3.自由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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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照顾对象。1.军人子女( );2.台商子女( );3.引进人才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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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 (原件复印件)(打√) |
户口簿( )、房产证( ) 、土地证( )、 购房合同( )、 购房发票( )、 房屋信息证明( ) ; 现役军人证件( )、引进人才协议书( )、聘书( );营业执照( ) 、务工合同( )、租房合同( )、房东产权证( ) 。 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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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 |
第一志愿幼儿园( )第二志愿幼儿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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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认提供的所有入学材料及证件等真实有效。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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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园 长(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附件2
泰宁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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