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2-0900-2018-00002
- 备注/文号: 泰发改〔2018〕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1-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地方海事处:
你处《关于要求审查泰宁大金湖水域交通安全监控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泰地海〔2017〕45号)文悉。结合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泰宁大金湖水域交通安全监控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意见》,为加强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监管系统,经研究,同意你处提出的泰宁大金湖水域交通安全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泰宁大金湖水域交通安全监控系统项目
二、建设单位:泰宁县地方海事处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泰宁大金湖水域交通安全监控系统项目包括海事监控管理中心、大金湖航线无线覆盖、主干光纤传输建设、码头高清监控系统、船舶客流统计系统、客船船载监控系统(大船18艘、小船53艘)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49.11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交通局多方筹集。
五、建设地点:泰宁县梅口乡。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意见,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原则同意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解决预案,请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接文后,请及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