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新桥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新桥乡 时间:2025-01-14 22:04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组织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新桥乡党政办联系联系方式0598-761262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桥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巩固公开阵地,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全乡及各站主动公开信息5条。其中机构、职能、人事信息2条,占40% ;制度、规章信息1条,占20% ;业务公文信息2条,占40%;其他政府公开信息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新桥乡人民政府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狠抓制度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系统规范、分级负责、逐级落实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程序和“三审三校”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要求,把好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安全、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将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使各类政府信息得到及时公开。认真做好网站信息更新、日常检查、升级维护等工作,守好守严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线上利用基层“小微权力”等平台进行公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群众。

  (五)监督保障情况

  新桥乡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设专职工作人员1名,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并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需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展。

  2025年新桥乡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持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公开内容和范围,对于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专题研究,群策群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含金量。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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