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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
杉城镇、大龙乡人民政府,县农业局、林业局,泰宁二中:
现将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明发改投资〔2017〕118号)文下达我县的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对计划安排的在建项目,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安全监督制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六个制度”,推行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项目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对目前还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要加强协调督促,尽快落实建设条件,促进项目尽早开工。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要求,以及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申报和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6〕835号)要求,抓好所下达的省级预算内投资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性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按照有关要求编报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目标,开展资金安排使用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使用管理水平。
三、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协调调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确保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发改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泰宁县2018年省级预算内投资第一批安排项目表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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