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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对象 (行业/领域) |
检查单位 |
具体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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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游泳场所 |
县卫健局 |
1.游泳场所按规定设置、使用浸脚池; 2.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索取水质处理剂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情况; 4.水质检测情况; 5.信息公示等。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日常监督频次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双随机”监督等按实际情况开展,如发现违法情况可能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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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住宿场所 |
县卫健局 |
1.卫生管理; 2.卫生设施设备;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4.公共用品用具; 5.危害健康事故处置; 6.禁烟情况等。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日常监督频次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双随机”监督等按实际情况开展,如发现违法情况可能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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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职业卫生用人单位 |
县卫健局 |
1.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 2.职业卫生培训;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6.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 7.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8.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 9.职业病事故报告及职业病患者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 |
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日常监督1次/半年;专项监督、“双随机”监督等按实际情况开展,如发现违法情况可能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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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
县卫健局 |
1.选址与厂区环境; 2.厂房和车间; 3.设施; 4.设备; 5.卫生管理; 6.过程要求; 7.检验; 8.存储和运输; 9.召回; 10.记录和文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 |
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日常监督1次/季度;专项监督、“双随机”监督等按实际情况开展,如发现违法情况可能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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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化娱乐场所 |
县卫健局 |
1.卫生管理; 2.卫生设施设备;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4.公共用品用具; 5.危害健康事故处置; 6.禁烟情况等。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日常监督频次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双随机”监督等按实际情况开展,如发现违法情况可能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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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场 |
县卫健局 |
1.卫生管理; 2.卫生设施设备;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4.公共用品用具; 5.危害健康事故处置; 6.禁烟情况等。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日常监督频次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双随机”监督等按实际情况开展,如发现违法情况可能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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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集中式供水单位 |
县卫健局 |
1.水源卫生; 2.卫生许可证; 3.卫生管理; 4.建筑与布局; 5.涉水产品采购与贮存的卫生; 6.环境卫生; 7.生产过程的卫生; 8.卫生设施; 9.水质卫生检验。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日常监督1次/季度;专项监督、“双随机”监督等按实际情况开展,如发现违法情况可能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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