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泰宁管理部关于泰宁县4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泰宁管理部
时间:2024-10-21 16:57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按照三明市2024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泰宁县2024年1-10月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4家医药机构(医疗机构2家、零售药店2家)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附件:三明市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泰宁县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泰宁管理部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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