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信息_法人(9.15)
来源: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3-09-15 16:28
处 罚 事 项 名 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 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泰宁县剪艺理发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美发服务案 | 泰宁县剪艺理发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50429MA34TQCW30 | 叶路生 | 泰卫公罚〔2023〕02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泰宁县剪艺理发店在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8月28日期间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名从业人员叶路生从事直接为顾客美发服务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600元 | 0.06 | 0 | 2023-9-15 | 2099-12-31 | 2024-9-15 | 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 11350429003791442W | 泰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1235042966929758X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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