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财政局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示范创建)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12-24 17:33
新桥乡人民政府、梅口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示范创建)91.87万元,其中:新桥乡人民政府31.87万元,梅口乡人民政府60万元。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59999-其他支出”直达资金标识为“09001-其他”,补贴到人到企业标识为“99-其他”。
泰宁县财政局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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