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服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和《福建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泰宁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上报,请予以审核。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泰宁县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
泰宁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2024年福建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加快农业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农技推广队伍持续稳定,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农业科技支撑有力有效。具体目标:打造4个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120个科技示范主体,推介一批粮油、经作、畜禽等高优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20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分级组织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参加省部级、县级主办的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促进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继续开展特聘农技员计划,助力乡(镇)动物防疫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针对制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技术难题,集成综合技术方案,依托粮食作物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促进粮油作物提高单产,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二)加强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结合实际,遴选推介一批符合我县需求的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依托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实操实训、观摩学习等活动,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示范,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与涉农科研院校签订技术对接协议,引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新技术和新品种,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行基层农技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每名基层农技员联系若干农业生产大户,联系3个以上家庭农场或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推动农业“五新”进村入户到田。
(三)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健全管理评价制度。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4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其中至少建立1个粮食科技(品种、技术、农机具)示范基地。示范基地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依托基地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观摩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和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按照标准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每个基地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
推行基层农技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120个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土专家”“田秀才”等作为科技示范主体,将示范主体打造成 “永久牌”农技服务队,辐射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
(四)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今年,我县招收动物科学、畜牧兽医等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3名,毕业后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有1名大专毕业生拟参加专升本函授学习。
继续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从“土专家”、种养能手、退休农技人员中遴选招募技术服务有特长的特聘农技员,加强乡镇动物防疫工作。进一步规范遴选、聘用、考核、续聘、待遇等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
(五)增强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增强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建立分级培训机制,采取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等方式,加强农技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遴选业务能力较强、带动影响力较大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脱产培训;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本县2/3以上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六)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农业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引导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规范作业标准,集成综合技术方案,不断提高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投入品精量施用等科技服务水平。
(七)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运用力度,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引导农技人员、农业专家、特聘农技员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线上指导服务,持续提升“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好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快速精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水平。
四、资金补助
2024年度省厅安排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资金44万元(含农牧业)。上年度项目结余资金6万元,为统筹使用项目资金,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拟定预算方案如下(预算总支出50万元):
1.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素质能力补助12万元。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参加本地和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2.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补助16万元。遴选4个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补助4万元,主要用于基地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资及开展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
3.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6万元。培育示范主体不超过120个,采用现金补助方式,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00元,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补助。
4.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3万元。一是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每人每月信息费补助不超过50元,用于县乡农技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福建12316手机农务通APP和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流量费用等;二是推广使用短信平台、农技员培训助手等补助,用于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在线学习、互动交流。购买以上信息化服务均由项目县农业农村局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结算。
5.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补助12万元。聘任3名特聘农技员,每名特聘农技员补助不超过4万元(含绩效奖),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为县域畜禽养殖提供技术指导、疫情防控等服务,为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与基层农技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等补助。
6.其他费用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五、资金管理
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建立相应辅助登记明细,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特聘农技员、科技示范主体、信息化等资金补助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档案和资产等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促进粮油作物稳产增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做抓好落实。
2.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的作用,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绩效考核,构建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总结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一批在开展稳产保供、应急救灾、科技服务等工作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推介,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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