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农业“五新” 示范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6-03 16:39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62号)精神,经3家企业自主申报,年初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福建省泰饶茶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泰宁县庆华家庭农场、泰宁县家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2022年泰宁县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泰农〔2022〕76号)要求,实施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
经咨询省、市级相关业务部门,由于泰宁县庆华家庭农场主要从事水产养殖业务,不在省厅下达资金的扶持范围。三明市泰宁县龙坑韵茶叶有限公司已申报实施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拟将实施主体泰宁县庆华家庭农场调整为三明市泰宁县龙坑韵茶叶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7日
监督电话
泰宁县农技推广站:7838072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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