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及评审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泰农〔2025〕68号)文件精神,经乡(镇)推荐,主体申报,专家评审,实地察看,拟支持泰宁县庆华家庭农场、泰宁县草窠家庭农场、泰宁县石山泉家庭农场、泰宁县晶晶家庭农场、泰宁县绿竹小苑家庭农场、泰宁县世海家庭农场实施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拟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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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新型经营主体名称 |
法人 |
工商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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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宁县庆华家庭农场 |
肖庆华 |
2022年0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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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泰宁县草窠家庭农场 |
廖冬梅 |
2019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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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泰宁县石山泉家庭农场 |
王闽南 |
2015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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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泰宁县晶晶家庭农场 |
张晶晶 |
2024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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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泰宁县绿竹小苑家庭农场 |
李军 |
2022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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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泰宁县世海家庭农场 |
李世海 |
2015年06月23日 |
公示期1月12日—1月16日,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公示主体不符合条件及时实名举报。监督电话:7832129。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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