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第二批)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6-20 11:18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闽委振兴组[2019]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精神及《泰宁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研究,现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第二批)946.14万元(资金详见附表),用于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等。

  附件: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7832778

  中共泰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

  (第二批)分配表

序号

省级试点村

金额(万元)

1

朱口镇音山村

120

2

上青乡崇际村

100

3

新桥乡岭下村

150

4

下渠镇下渠村

100

5

开善乡余源村

350

6

梅口乡水际村

50

7

大龙乡张地村

76.14

合计

9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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