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财政局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2年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龙海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2-21 10:32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闽委振兴组﹝2019﹞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精神,经《泰宁县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研究,现调整2022年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龙海资金)460万元,用于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发展。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7832778

  附件:2022年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龙海资金)调整分配表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泰宁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

  

附件

  

2022年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

 (龙海资金)调整分配表

序号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金额(万元)

1

杉城镇南会村

100

2

上青乡崇际村

50

3

新桥乡岭下村

60

4

大田乡大田村

100

5

下渠镇下渠村

100

6

梅口乡水际村

50

合计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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