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公告
来源: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3-06 16:42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要求,经县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泰宁县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即低于8976元/年。今后随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标准。现予以公告。

  中共泰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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