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8号)精神,此次下达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00231一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经中共泰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省上下达的150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下拨。其中,50万元用于支持补齐新桥乡岭下村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100万元按照各乡(镇)上报的脱贫村灾后重建需求,将资金切块下达7个乡(镇)8个脱贫村,用于脱贫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恢复受损的产业项目及配套设施,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影响,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明确扶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支持乡村振兴补短板
1.支持新桥岭下村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共50万元。主要用于新桥乡岭下村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建设。
2.支持8个脱贫村和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重点支持脱贫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恢复受损的产业项目及配套设施,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影响,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并倾斜支持监测对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乡(镇)要尽快研究下达此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资金监管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各乡(镇)要根据《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各乡(镇)要落实《福建省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原则上,经营性帮扶项目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和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强化监管。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拨付资金时准确无误录入监管编码,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组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泰宁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镇) |
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 |
支持脱贫村和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 |
监管编码 |
|
行政村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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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城镇 |
|
际溪村 |
20 |
CZJG040040040 |
朱口镇 |
|
音山村 |
20 |
|
上青乡 |
|
上青村 |
10 |
|
新桥乡 |
50 |
|
|
|
大田乡 |
|
料坊村 |
10 |
|
下渠镇 |
|
大坑村 |
10 |
|
开善乡 |
|
儒坊村 |
10 |
|
肖坑村 |
10 |
|||
梅口乡 |
|
拥坑村 |
10 |
|
合计 |
50 |
100 |
单位:万元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
|
项目单位 |
指导性任务 |
杉城镇 |
支持脱贫村和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 |
朱口镇 |
支持脱贫村和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 |
上青乡 |
支持脱贫村和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 |
新桥乡 |
支持新桥岭下村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
大田乡 |
支持脱贫村和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 |
下渠镇 |
支持脱贫村和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 |
开善乡 |
支持脱贫村和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 |
梅口乡 |
支持脱贫村和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 |
附件2
附件3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331省农业农村厅 |
补助区域 |
项目相关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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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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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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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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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补短板、脱贫村和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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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单位 |
区域目标值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补齐农村人居基础设施短板村数
|
县级支持补齐人居基础设施短板村总数 |
新桥乡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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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支持补齐农村人居基础设施短板项目资金支出率 |
支持补齐农村人居基础设施短板项目资金支出率 |
新桥乡 |
100% |
||
质量指标 |
2023年12月底前资金支出率 |
2023年12月底前资金支出率 |
得到补助的相关乡(镇) |
≥95%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资金使用过程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得到补助的相关乡(镇) |
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村民满意度 |
得到补助的相关村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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