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来源: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6-18 15:44
   2025年第二季度,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蔬菜、水果、工业加工食品等125批次,其中7批次存在质量不合格。

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

1.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南街8号金湖农贸市场蔬菜摊的泰宁县江小妹蔬菜摊,2025年3月31日销售的一批次茄子,检出咪鲜胺不合格。

2.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中街2-8号地下一层3号专柜的泰宁县嘉文生鲜专柜,2025年3月27日销售的一批次荷兰豆(食荚豌豆),检出吡唑醚菌酯和乙酰甲胺磷不合格。

3.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中街2-8号地下一层3号专柜的泰宁县嘉文生鲜专柜,2025年3月30日销售的一批次甜椒,检出噻虫胺和噻虫嗪不合格。

4.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中街23号的泰宁县荣兴超市,2025年3月28日销售的一批次荷兰豆(食荚豌豆),检出噻虫胺和乙酰甲胺磷不合格。

5.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4-11号的泰宁县北洲生鲜店(个体工商户),2025年3月23日销售的一批次砂糖桔,检出联苯菊酯不合格。

6.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南街8-217号的泰宁县吴细娥蔬菜批发店,2025年4月10日销售的一批次山药,检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

7.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南街8-217号的泰宁县吴细娥蔬菜批发店,2025年4月21日销售的一批次红椒(辣椒),检出噻虫胺不合格。

我局已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示消费者, 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附件: 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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