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蔬菜、水果、工业加工食品等54批次,其中4批次存在质量不合格。
一、餐饮具不合格4批次:
1、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演武路1058-14号的泰宁县小许小吃小炒店,2025年1月6日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
2、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演武路1058-14号的泰宁县小许小吃小炒店,2025年1月6日使用的大碗(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
3、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西内环路320-1号的泰宁县杨细梅小吃店,2025年1月7日使用的汤碗(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
4、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西内环路320-1号的泰宁县杨细梅小吃店,2025年1月7日使用的大汤碗(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
我局已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示消费者, 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附件: 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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