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工业加工食品、餐饮加工食品、保健食品等共139批次,其中6批次存在质量不合格。
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6批次:
1、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南街8号金湖农贸市场蔬菜店的泰宁县光头强蔬菜店,2024年7月20日销售的一批次小薯(山药),检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
2、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边贸市场的泰宁县鸿兰蔬菜店,2024年7月20日销售的一批次小薯(山药),检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
3、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边贸市场的泰宁县鸿兰蔬菜店,2024年7月24日销售的一批次红泡椒(辣椒),检出噻虫胺不合格。
4、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中街2-8号地下一层3号专柜的泰宁县嘉文生鲜专柜,2024年7月26日销售的一批次小台芒,检出吡唑醚菌酯不合格。
5、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南街8-217号的泰宁县吴细娥蔬菜批发店,2024年7月22日销售的一批次香葱,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合格。
6、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松光路1-23号的泰宁县百姓超市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2日销售的一批次淮山(山药),检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
我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示消费者, 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附件: 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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