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细则》规定,经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对“泰宁县视光眼镜店”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经检查该公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企业名单
监督电话:0598-7832423
通讯地址: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西路208号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 编:354400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
药店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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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认证范围(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企业所在地 |
经营地址 |
企业负责人 |
现场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员 |
备注 |
1 |
泰宁县视光眼镜店 |
零售 |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02版)三类:682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隐形眼镜润滑液。《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版)三类:16 |
泰宁县杉城镇 |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中街25-10号 |
法人:叶超(投资人); 企业负责人:叶超; 质量负责人:叶超。 |
2021年8月30日 |
管永康 刘艺弘 |
新办,经营主体为个人独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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