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龙海区对口帮扶资金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6-08 15:20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4号),拟将龙海区对口帮扶资金1200万元分配如下:

1、杉城镇际溪村200 万元、南会村 50万元

2、朱口镇音山村50万元;

3、上青乡崇际村130 万元;

4、新桥乡岭下村120万元:

5、大田乡大田村200万元:

6、下渠镇下渠村90万元;

7、开善乡余源村30万元;

8、梅口乡水际村300万元;

9、大龙乡张地村30万元。

以上资金全部用于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建设。

公示时间:2022年68--2022年613

联系电话:7832778

 

 

泰宁县财政局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6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