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36号)精神,此次下达我县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其中:支持部分建制村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65万元、支持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15万元。以上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经研究,现将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市级下达80万元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15万元支持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资金,按照各乡(镇)申报需求按比例分配;其他资金按照(明财(农)指〔2022〕36号)文件精神进行使用。
二、明确扶持重点
该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建制村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文旅康养、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以及相对贫困家庭发展产业、教育资助、医疗补助、就业帮扶、住房保障等帮扶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
三、抓好工作落实
各乡(镇)要尽快研究资金使用方案,根据疫情防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资金监管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要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监督举报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强化监管。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组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分配表
2.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中共泰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
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镇) |
支持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 |
支持部分建制村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
小计 |
|
行政村 |
金额 |
|||
杉城镇 |
3 |
|
|
3 |
朱口镇 |
3 |
王坑村 |
15 |
18 |
上青乡 |
2.1 |
|
|
2.1 |
新桥乡 |
0 |
|
|
0 |
大田乡 |
0 |
|
|
0 |
下渠镇 |
2.4 |
大坑村 |
20 |
22.4 |
开善乡 |
2.1 |
池潭村 |
20 |
22.1 |
梅口乡 |
0.6 |
|
|
0.6 |
大龙乡 |
1.8 |
官江村 |
10 |
11.8 |
合计 |
15 |
65 |
80 |
单位:万元
附件2 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市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全县 |
|||
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80 |
||||
其中:财政拨款 |
80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围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建制村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文旅康养、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以及相对贫困家庭发展产业、教育资助、医疗补助、就业帮扶、住房保障等帮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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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乡(镇) |
区域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发展产业类项目行政村个数 |
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文旅康养、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
全县 |
4 |
朱口镇 |
1 |
|||||
下渠镇 |
1 |
|||||
开善乡 |
1 |
|||||
大龙乡 |
1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资金使用过程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各乡(镇) |
0 |
||
成本指标 |
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
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投入成本 |
各乡(镇) |
8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到位率 |
资金拨付进度 |
各乡(镇) |
100%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解决农村家庭相对贫困问题 |
农村相对贫困家庭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得到保障,实现退出 |
各乡(镇) |
退出率达100% |
|
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农村相对贫困人口202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
各乡(镇) |
≥0.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4个行政村支部书记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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