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1〕43号)精神,此次下达我县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95万元,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经研究,现将资金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市级下达195万元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5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资金,将按照之前各乡(镇)申请资金额下达各乡(镇),再由乡(镇)安排到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项目;其他资金按照(明财(农)指〔2021〕43号)文件精神进行使用。
二、明确扶持重点
该项资金重点用于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市派驻村干部副领队工作经费、帮扶农村相对贫困家庭发展产业、教育资助、医疗补助等民生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苏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10日
监督电话:7832778
附件:1.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分配表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
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镇) |
支持帮扶农村相对贫困家庭 |
支持市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
支持市派驻村干部副领队工作经费 |
|
行政村 |
金额 |
|||
杉城镇 |
7 |
际溪村 |
20 |
5 |
朱口镇 |
8 |
|
|
|
上青乡 |
6 |
崇际村 |
20 |
|
新桥乡 |
5 |
|
|
|
大田乡 |
5 |
大田村 |
20 |
|
下渠镇 |
4 |
大坑村 |
20 |
|
开善乡 |
4 |
余源村 |
20 |
|
梅口乡 |
5 |
谢家坪村 |
20 |
|
大龙乡 |
6 |
大布村 |
20 |
|
合计 |
50 |
140 |
5 |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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