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783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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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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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体和旅游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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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体和旅游局 |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
事业单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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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体和旅游局 |
泰宁县图书馆 |
事业单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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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体和旅游局 |
泰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事业单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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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体和旅游局 |
泰宁县博物馆 |
事业单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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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体和旅游局 |
泰宁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
事业单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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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体和旅游局 |
泰宁县基层广播电视站 |
事业单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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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文体和旅游局 |
泰宁县芳华文体影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场地费 |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
场地费 |
使用场次计算为每4个小时为一场,未满4小时按4小时计算,公益演出1200元/场,商业演出2700元/场,只用场地不用 电子设备的收取300元/场,根据活动的大小每场活动安排2-3名专业人员操作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劳务费按每场每人300元支付。 |
市场调节价 |
泰宁县芳华文体影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第二次会议纪要[202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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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文体和旅游局 |
影剧院 |
国有企业 |
场地费 |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
场地费 |
2000元/场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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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1.部门名称:填写政府部门(机构)规范名称。 2.收费单位名称:填写“本级”或下属单位名称。 3.单位性质:填写“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 4.收费项目:填写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如手续费、课题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检验费、评估费等。 5.收费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6.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填写收费项目对应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或涉及事项。 7.收费标准: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区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标准区间、双方协商确定、参见XX政策文件。 8.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填写“政府制定”或“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需填写制定部门。 9.政策依据:填写收费项目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文号等,包括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有)。 10. 如本部门收费项目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执收,请在备注栏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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