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取消一批县级权责事项的通知
来源:泰宁编办 时间:2019-01-02 10:08

中共泰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取消一批县级权责事项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等的通知》(闽政文〔201824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7103号)和《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落实“多证合一”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县直有关部门提出,并经县委编办审核同意,决定取消县级行政许可等事项6项。

相关部门权责事项取消后,要及时更新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信息,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其中属于行政许可的要纳入本部门减权放权监管责任清单。

 

附件:泰宁县取消的县级权责事项目录(6项)     

 

 

 中共泰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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