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停止泰宁县小脚丫舞蹈中心办学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18-08-31 10:57
泰宁县小脚丫舞蹈中心:
泰宁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26日到你培训机构进行实地督查,并同时下发了两次整改通知书。目前,你培训机构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且存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综【2018】15号)文件精神,我局要求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立即停止办学,不得向中小学生开展招生培训,并妥善处置已收学生的费用和做好维稳工作。
本决定自通知之日起生效执行,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泰宁县人民政府或三明市教育局提出行政复议。
泰宁县教育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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