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宁县中心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泰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时间:2025-05-13 17:22

  为进一步增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通告的公开性、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现将泰宁生态环境局起草的《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宁县中心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5年6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nstzf@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三明市泰宁县金湖东路110号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354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宁县中心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598-7868103

  附件: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宁县中心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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