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泰宁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时间:2023-07-19 15: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868101

  电子邮箱:tnsthjjzhg@163.com

  通讯地址:泰宁县金湖东路110号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邮政编码:3544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泰宁县新创艺竹产业开发项目

丰元工业园区

福建新创艺竹木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华冠环保有限公司

利用原天顺祥木业厂房,建设竹餐具生产线,生产竹刀、竹叉、竹勺、咖啡棒等竹制品。

项目利用原天顺祥木业厂房,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一)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蒸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粉尘通过负压收集至配套的脉冲布袋收尘收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4吨锅炉产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声环境:

项目运营过程中,合理布局厂房,使用低噪声先进生产设备,且在密闭厂房内生产,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回收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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