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微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11-24 16:41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建设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微改造”项目资金10.27万元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2023年“微改造”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我县农村公路16处“微改造”整治支出,支出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该项目通过推进“微改造”项目实施,提升全县交通运输公共基础设施水平。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1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598-7832342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