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物价局关于公布2017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的通告
时间:2017-02-09 11:11
泰宁县物价局关于公布2017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的通告
泰价通告〔2017〕01号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泰宁县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附件:泰宁县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
泰宁县物价局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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