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物价局关于峨嵋峰景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泰宁县物价局
时间:2016-09-24 10:20
泰宁县物价局关于峨嵋峰景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泰宁县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关于泰宁峨嵋峰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泰古司〔2016〕14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场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和《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012〕65号)文规定,经研究,核定峨嵋峰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车5元/辆、中巴10元/辆、大巴15元/辆。
二、下午1点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每24小时最高收费10元/辆。
你公司应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不得收取车辆其他费用,在收费醒目处明码标价并公示收费标准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使用税务票据,自觉接受物价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16年7月11日起执行至2017年7月10日止,执行期满后应重新上报我局批复。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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