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善乡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优先优惠政策的通知
时间:2016-06-29 16:35

泰开政〔2015〕22号

开善乡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优先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我乡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我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的通知如下:

1、政策内生育二孩家庭的在规定时间内自愿落实绝育手术的由乡补助营养费300元,流出人员在外生育返乡落实的给予对象本人补助往返乡路费,在外自行落实的凭有效证明给予500元的手术费和营养费补助。

2、对二孩分娩剖腹产加结扎的对象由乡补助500元的手术费和营养费。

3、在家双查对象在规定时间自觉到乡计生服务所参加双查每次给予10元的交通补助,流出双查人员寄回有效双查证明每轮给予补助50元。

4、对按时参加双查带环怀孕和丢环怀孕的对象给予免费行补救措施或报销全部的手术费,并给予200元的营养补助。

5、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考取大学本一的奖励1000元,考取硕士的奖励3000元。

6、为农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户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家庭办理一份100元保费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开善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