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物价局关于公布 201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的通告
来源:泰宁县物价局 时间:2015-06-24 10:15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泰宁县本级2015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特此通告。附件:泰宁县本级2015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泰宁县物价局

2015年4月28日

泰宁2015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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