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政〔2007〕32号
朱口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2007年度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村、农科所:
现将《朱口镇2007年度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朱口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朱口镇2007年度种粮农民
农资综合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闽财建〔2007〕63号)《关于下达2007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通知》和泰政办[2007]57号《关于印发2007年度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把县下达我镇的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及时落实到位,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我镇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特制定如下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一、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分配原则和测算依据
1、分配原则。在保持2006年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鼓励多产粮、多调粮、产好粮,并适当缩小补贴水平的地区差距,充分考虑今年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全年预计对农民(含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下同)种粮可能的增支影响,更好地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
2、县分配下达我镇补贴资金的依据。今年我省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仍按省政府下达的2006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和财政厅拨付的补贴资金数额为测算分配依据。县分配下达我镇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4.796万元,依据县政府下达我镇的2006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播种面积5.68万亩,每亩补贴资金13元,计73.84万元;加上我镇是人均500公斤以上的产粮区,每亩再补贴5.45元,计30.956万元;即我镇种粮农户每种一亩粮食可获补助18.45元。
二、补贴资金的核定和下达。根据县下达我镇的粮食综合补贴资金总额和省测算依据,结合我镇实际,为了体现发放补贴资金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我镇仍按照2006年度各村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播种面积5.68万亩,确定此次分配各村的具体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详见资金分配表)。
三、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拨付发放和落实
(一)此次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涉及农户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高度重视,本着对种粮农户负责的态度,按照以下步骤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户。
1、发动宣传阶段(
2、登记造册阶段(
3、公示阶段(6月17—19日)。以村为单位将各种粮农户的种粮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公示核对无误后,各村要将种粮补贴花名册(一式四份)加盖村委会公章,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镇人民政府。
4、审核把关阶段(6月19—21日)。镇财政所对各村上报的补贴花名册进行核实无误后,加盖政府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三份给县农业局,县农业审核后加盖公章分别报送县财局和县农村信用联社。
5、资金发放阶段(6月22—30日)。县农村信用联社在财政补贴资金到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补贴花名册),将补贴款从专用账户转入每个补贴对象的结算户上,同时将打印出来的清单进行认真核对后,抄送一份给县财政局。
(二)具体要求:
1、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实行“一折通”直接总付给农户,请各村务必收齐各户主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留有指摸、一式二份)及综合补贴资金分配表、发放通知书,于
2、向农户兑付补贴资金时,应发放补贴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明确补贴亩数、标准和金额等,让农民清楚国家已对今年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全年预计增支给予了补贴,让农民切实体会到国家对农民的关怀。
附件:朱口镇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表
朱口镇种粮农民合补贴资金分解表
村名 |
播种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村 名 |
播种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音山村 |
3915 |
72231.75 |
渠高村 |
3502 |
64611.90 |
朱口村 |
8057 |
148651.65 |
黄厝村 |
2640 |
48708 |
石辋村 |
2795 |
51567.75 |
凹头村 |
992 |
18302.40 |
寨色村 |
1710 |
31549.50 |
神下村 |
2929 |
54040.05 |
王坑村 |
3221 |
59427.45 |
农科所 |
286 |
5276.70 |
赤坑村 |
2621 |
48357.45 |
机关 |
100 |
1845 |
梅林村 |
3372 |
62213.40 |
|
|
|
源色村 |
2902 |
53541.90 |
|
|
|
里家源 |
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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