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泰宁县2006年度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朱口镇政府 时间:2009-08-10 20:17
朱政[2006]41号
朱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泰宁县2006年度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泰宁县2006年度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朱口镇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分配表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泰宁县2006年度种粮农民综合
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6]16号)、财政部《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补贴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对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资金分配、兑现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闽财建[2006]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把中央和省、市逐级下达我县的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及时落实到位,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我县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特制定如下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一、综合补贴资金的分配测算依据
1、省分配下达我县补贴资金的依据。省分配下达我县粮食综合补贴资金118.17万元,其补贴依据是省政府下达我县的2006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播种面积19.82万亩,每亩补贴资金5万元;加上我县是人均500公斤以上的产粮县,每亩再补贴0.962元,即我县种粮农户每种一亩粮食可获补助5.962元。
2、我县分配各乡(镇)补贴资金的依据。根据省下达我县的粮食综合补贴资金总额和省测算依据,结合我县实际,为了体现发放补贴资金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我县按照县统计局2005年度各乡镇粮食播种面积年报数确定此次分配各乡(镇)的具体粮食综合补贴资金(详见资金分配表)。
二、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的付和管理
此次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涉及农户多、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以对种粮农户负责的态度,按照以下步骤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户。
1、调查登记阶段(6月1日-12日)。各乡镇要在县下达的种粮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总体框架和原则下,组织乡(镇)挂村干部和各村干部深入村、组、农户今年粮食种植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如实填报登记各农户2006年粮食种植面积花名册。
2、公示核实阶段(6月13日-20日)。以村为单位将各种粮农户的种粮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公示核对无误后,各村要将种粮补贴花名册(一式四份)加盖村委会公章,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花名册进行再核实无误后,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三份给县农业局。
3、审核把关阶段(6月21日-24日)。县农业局负责对乡(镇)统一上报的种粮农户资金补贴花名册进行审核,补贴花名册加盖县农业局公章后分别报送县财政局和县农村信用联社。
4、资金发放阶段(6月25日-30日)。县农村信用联社在财政补贴资金到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补贴花名册),将补贴款从专用帐户转入每个补贴对象的结算户上,同时将打印出来的清单核对后,抄送一份给县财政局。


朱口镇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分解表
播种面积(亩)
补助金额(元)
播种面积(亩)
补助金额(元)
音山村
3915
23341.23
渠高村
3502
20878.92
朱口村
8057
48035.83
黄厝村
2640
15739.68
石辋村
2795
16663.79
凹头村
992
5914.30
寨色村
1710
10195.02
神下村
2929
17462.70
王坑村
3221
19203.6
农科所
286
1705.13
赤坑村
2621
15626.40
101.5
597.24
梅林村
3372
20103.86
源色村
2902
17301.70
里家源
1508
8998.70
擎布村
814
4853.10
龙湖村
3279
19549.4
尤源村
3398
20258.88
南坑村
3588
21391.66
官田村
3255
19406.31
洋发村
1916
11423.19
合计
56801.5 33865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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