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
来源:泰宁县政府 时间:2017-07-14 08:16

2016年度泰宁县财政局本级部门决算汇总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县级人大批复2016年决算草案,现将泰宁县2016年度县本级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明委办[2011]51号)和《中共泰宁县委、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泰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委[2011]43号)泰宁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县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部门业务工作。

(二)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预算调整、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组织开展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指导、监督《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执行。

(五)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和开展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财政专户;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和政府采购制度、法规,拟订我县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六)拟订和执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登记;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预算编制办法,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指导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实施监督;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决(结)算的评审,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实施和管理工作。

(八)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实施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县级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全县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二)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资金的分配,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制定落实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36家、事业单位42家(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2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0家),共计78家。

项 目

户数

合计

78

行政单位

36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2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0

其他单位

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多措并举,确保财政收支平衡。面对宏观经济下行、“营改增”政策性减税、房地产调整以及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等多重压力,财税部门积极应对,主动调整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全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优化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是落实民生配套。在财政减收的情况下,积极整合财政资金,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统筹推进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到财政减收不减支,服务民生不打折。二是支持扶贫攻坚。支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促进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筹集安排小额信贷贴息、风险担保以及“春风”工程等扶贫资金。加大惠农补贴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三是办好惠民实事。四是推动生态建设。加快推动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三)加大扶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实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提升我县旅游品牌知名度。二是扶持工业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更好地发挥园区承载项目、吸纳投资、增加税收的作用;全面推动“双创”工作,贯彻落实惠企政策,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企业产能扩张,提质增效。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努力保障我县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推进主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西建设步伐。四是落实金融服务政策。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增信增贷服务。

(四)深化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税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强国库收付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县乡财政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五)强化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加强部门经费监督。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执行“只减不增”的预算管理要求。二是开展“1+X”专项检查。明确职责分工,会同审计部门开展“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政府采购管理专项检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扩大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对县级各类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绩效管理体系。四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制订内控制度,对财政各类风险进行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促进财政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五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按相关要求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违规处理意见,要求限期整改,规范了单位企业的财务行为。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县本级决算年初结转和结余 5556.47万元,本年收入160243.36 万元,本年支出155137.85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万元,结余分配 131.93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530.05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60243.3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488.42万元,增长 1.58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146803.38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14832.49 万元。 2. 事业收入 12822.70 万元。 3. 经营收入 45.67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164.60 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亿元。 6. 其他收入 407.01 亿元。 (二)2016本年支出 155137.85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977.93 万元,减少1.26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58631.8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46823.84 万元,公用支出 11807.97 万元。 2. 项目支出 96506.05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41852.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49.2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8483.5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法院的支出。

(三)教育支出24369.48万元。主要用于普通教育、其他教育等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21.2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和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8.7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74.62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7178.2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19895.3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与农村综合改革的支出。

(九)交通运输支出5607.68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的项目支出。

(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728.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13573.6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1.2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11292.12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基金支出。

(三)其他支出484.08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基金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11.54万元,同比下降21.45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8.37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文化交流和联谊活动、考察乡村旅游项目等。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 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64.28 %,主要是:因公出境人次同比上年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5.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55.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303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 %和12.81%,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购置,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减少公务用车的。   (三)公务接待费648.04万元。主要用于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5828 批次、接待总人数50815。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9.47%,主要是:参加调研批次与人数减少,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泰宁县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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