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6-02-03 03:38

2016年部门预算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和县人大十六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全县各类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发展和党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党代会的组织与各级党代会的指导工作。

2、提出关于乡镇、县直各部委办局及其它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探亲等的呈报手续;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调全县老干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和党员、科级干部出国(境)的审批、备案手续。

3、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干部监督,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4、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5、负责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

6、负责宏观指导全县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7、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规划。

8、做好聚集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协调落实有关人才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了解掌握全县人才工作情况和信息,探索人才成长规律,提出人才工作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负责协调落实人才的引进、交流、培养及项目实施,指导、参与全县人才信息化及人才市场建设,建立并管理、使用好各类人才信息库,管理使用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抓好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指导、规划和管理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指导、督促抓好全县党员电教播放网点规范化建设;做好党员电化教育教材的引进、交流工作;检查落实基层电教播放收看工作;拍摄制作党员电教专题片;办好党建电视专栏,加强党建工作宣传,做好信息反馈和经验总结;做好远程教育工作,拓宽党员电教领域。

10、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组织部包括1个行政机关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编制数

在职人数

备注

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

财政核拨

12

10

行政

中共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财政核拨

3

2

参公

泰宁县人才促进中心

财政核拨

1

0

事业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组织部收入预算为172.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8.61万元,其他收入10万,动用上年滚存结余14.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2.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7万元,公用支出48.56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48.6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79.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6.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及退休人员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4.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科目)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专项支出38万元,其中村级考评支出18万,干部培训支出10万,经济管理培训10万。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是2016年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4.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核检查会议培训、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本年度未有安排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6年组织部预算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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