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经泰宁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政治协商依照程序进行。
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中国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中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是参加中国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国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政协泰宁县委员会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泰宁县政协办公室 |
全额拨款 |
14 |
1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持续深化“四型政协”建设,发挥政协优势、拓宽履职渠道、集聚和谐能量、服务中心工作,着力提高协商议政实效,着力增强政协统战功能,着力强化民主监督职责,着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为推动建设新泰宁谱写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升履职新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核心地位。一是在学习领会中深化共识。要深刻领会十九大的重大意义,重点把握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新部署、新要求,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二是在维护核心中深化共识。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用十九大精神统领政协工作,自觉把县委决策部署转化为政协和广大委员的履职行动。三是在履职实践中深化共识。要把十九大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作为基本遵循,进一步找准作为空间、明确工作方位、把握履职重点,强化履职担当,努力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建设新泰宁的生动实践。
(二)坚持责任担当,彰显履职新作为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努力提高政协履职工作实效。一是政治协商谏良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全体会议协商,重点就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和加快实施生态示范县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题协商,以规范程序、增强实效为重点组织好提案办理协商,使协商议政贯穿于常委会、专委会全年工作日程,作为全体委员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民意支撑。二是民主监督促实效。要牢记政协民主监督的政治使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改革发展的难点,重点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反映强烈的问题、期盼解决的难题,通过委员提案、专题监督、会议讨论、民主评议、政情咨询、界别活动、社情民意反映等多种常态化监督形式,反映实际问题,提出建设性批评意见,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三是参政议政献睿智。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就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旅游转型提升、城乡交通安全等方面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提出建议对策; 要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菜篮子工程”、食品安全、为民办实事项目等热点难点问题和提案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努力形成一批有力度、有分量的调研视察议政成果,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坚持凝聚合力,展示履职新魅力
紧扣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凝聚人心,倾力营造和衷共济、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一是致力于理顺关系。要充分发挥政协在增进团结、维护稳定上的独特作用,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着眼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调研视察,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建议,以社情民意或提案方式,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二是致力于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政协的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加快《泰宁政协志》编纂工作,认真做好泰宁文史资料的抢救挖掘和征集整理,编纂出版《泰宁之人文》文史专辑。密切与省、市政协和各县(市、区)政协的工作联动,拓展研讨交流空间;强化与港澳委员及侨胞眷属和各界人士的联系沟通,发挥客家联谊会、邹应龙文化研究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两岸同胞联系更广泛、交流更深入、感情更融洽,为推进我县加快发展凝聚更加广泛的力量支持。三是致力于形象展示。要持续深入开展“三下乡”、“五个一”(每位委员每年撰写一份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参加一次调研、提出一条建议、办好一件实事)和“结对帮扶”等活动,引导委员更多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为泰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充分依托有线电视、各级政协刊物等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我县政协履职成效和委员风彩,用好政协话语权,提高社会影响力,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精神风貌。
(四)坚持知行并重,激发履职新活力
全面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切实提升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履职动力和活力。一是加强政协党的建设。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增强政协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委员队伍建设。要不断改进委员学习培训方式,着力提高政治素质、加强道德修养、拓宽知识结构,让委员议政有舞台、协商有平台、履职有作为,为县委县政府献良策,为破解难题出主意。认真落实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引导广大委员增强委员意识,珍惜委员荣誉,发挥好本职岗位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三是加强政协机关建设。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机关各项制度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改进作风。强化政协机关各专委会与有关部门、界别小组的协作联动,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委员、服务群众的水平,形成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合力优势。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泰宁县政协办公室收入预算为349.95万元,比上年增加90.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0.7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39.19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9.59万元,比上年增加90.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4万元,公用支出127.14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0.76万元,比上年增加7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172.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发主,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款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三)公用支出97.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例会、委员活动、文史资料、客家联谊会、邹应龙文化研究会、购买办公设备、公务接待、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等支出。
(四)项目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预算安排16.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政协来访,外地委员、客商洽谈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2%,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2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泰宁县政协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万元,比2017年增加4.07万元,主要原因是:1. 部分办公设备使用多年,需修缮或更换;2.人员增加需新增办公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泰宁县政协办公室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泰宁县政协办公室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政协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
3-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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