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宁县总工会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县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 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积极参与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全县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总工会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总工会
财政拨补
3
6
泰宁县职工活动中心
经费自给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县总工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会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聚焦职工新需求,紧扣服务中心全局、职工群众、企业发展以及提升工会建设等方面工作,抓牢重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在泰宁加快建设旅游旺、城市美、文化兴、生态优的海西旅游强县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中心全局,打造有为工会。
(二)服务职工群众,打造温馨工会。
(三)服务企业发展,打造责任工会。
(四)服务基层系统,打造活力工会。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泰宁县总工会收入预算为14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30万元,专项收入45万元,单位其他收入28.3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0.6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7万元,公用支出11.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60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0.6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61.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二)项目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及各级各类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规定的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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